【壓縮機網】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啟動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作,將聚焦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工業互聯網平臺解決方案、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上云、信息物理系統、工業大數據應用服務、工業電子商務平臺、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七大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增強制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信軟函〔2018〕185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進一步推動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示范,現組織開展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范內容
圍繞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聚焦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工業互聯網平臺解決方案、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上云、信息物理系統(CPS)、工業大數據應用服務、工業電子商務平臺、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增強制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其中,制造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較高,具有較好的互聯網應用、系統集成應用條件;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具有規模化應用的產品方案和為制造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經驗。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報主體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包括中德兩國的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科研院所、工業園區或其聯合體等(申報書詳見附件2、3、4)。
(二)試點示范項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2018年的試點示范內容包括7類23項,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范內容不超過2類。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各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方向不接收已確定為2017年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的企業。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已列入2016年、2017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試點示范的項目,以及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技術轉化吸收的項目。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試點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三、進度安排
(一)6月30日前,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申報項目。
(二)7月30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三)8月31日前,確定試點示范項目名單,并予以公示。
(四)12月底前,開展試點示范項目年度檢查與效果評估,認真總結經驗,宣傳推廣典型做法。
四、報送方式
請于6月30日前將推薦項目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以郵寄或機要形式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材料包括《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2、3、4)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出具的推薦意見函。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宋穎昌 010-68208278
閆 巖 010-68200582
郵箱:songyingchang@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00846)
附件:1.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實施方案
2.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
3.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_(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4.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_(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方向)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
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實施方案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和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作要點第21條“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工作安排,為做好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組織實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成效進一步顯現。遴選一批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企業,形成一套信息化環境下企業戰略轉型、管理創新、流程優化的路徑和方法,引導企業構建互聯網條件下新型能力體系,不斷提升重點行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形成一批成熟的行業系統解決方案,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產品和設備上云取得顯著突破。工業APP大規模開發創新體系基本形成。信息物理系統技術支撐和測試驗證能力顯著提升,形成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行業應用模式。培育一批數據驅動型企業,形成一批工業大數據應用服務新模式。培育一批行業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工業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平臺交易額年均增長35%。中德雙方互學互鑒與合作共贏進一步深化,探索形成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新模式。
二、試點示范內容
(一)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
鼓勵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企業總結提煉貫標成果,按照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的導向、原則和要求,系統開展戰略轉型、管理變革、流程優化、技術創新和數據開發利用,構建完善數字經濟時代的新型能力體系。
1. 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創新與服務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產品協同研制、可追溯、遠程維護保養為代表的產品生命周期創新與服務,重點關注產品全生命周期研發、設計、制造以及服務等活動的數字化和集成互聯,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用戶需求的數字化快速定制研發,產品研發、工藝設計、生產制造一體化,在線、異地協同研發設計,眾包研發,產品追溯與服務、以及基于智能裝備產品的在線遠程診斷、預警與維護等。
2. 面向供應鏈管控與服務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集中采購、智能物流、互聯網金融為代表的供應鏈管控與服務,重點關注采購、物流、生產制造、銷售等供應鏈運營活動的數字化和集成互聯,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信息網絡的大宗物資集中采購,基于物聯網的智能物流管理,基于互聯網的用戶實時互動與敏捷服務,客戶訂單快速響應與交付,以及基于互聯網金融平臺的供應鏈融資租賃等。
3.面向現代化生產制造與運營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智能工廠、精細管理、智能決策為代表的現代生產制造與運營管理,重點關注工業裝備和基礎設施、制造過程、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的數字化和集成互聯,包括但不限于裝備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生產過程信息化,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經營管理與生產過程控制集成,數據驅動的精益生產、敏捷制造、精細管理和智能決策等。
4. 面向新模式新業態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網絡化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循環經濟、工業云為代表的新模式新業態,在生產運營活動全面數字化、集成互聯基礎上,重點關注通過進一步智能化、協同化催生培育的新模式新業態,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化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服務型制造、基于產業鏈協同的循環經濟、“雙創”平臺應用與服務和工業云創新應用與服務等。
(二)工業互聯網平臺解決方案試點示范
圍繞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和應用推廣,鼓勵平臺企業聯合各方資源提供數據采集、平臺建設、應用服務解決方案。
5. 平臺建設系統解決方案。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聯合云服務企業、軟件企業、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面向大數據分析、工業PaaS基礎環境搭建、行業機理模型和微服務資源池建設等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關鍵問題,探索一體化解決方案。
6. 數據采集解決方案。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聯合設備廠商、自動化企業開放設備協議、數據格式、通信接口等源代碼,提供多協議解析、數據預處理、數據存儲、元數據管理、邊緣智能模塊等多源異構數據連接管理整體解決方案服務。
7. 工業企業業務上云解決方案。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圍繞工業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等核心業務系統云端遷移,提供面向工業企業業務上云的系統解決方案。
8. 工業APP供給能力提升解決方案。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聯合行業骨干企業圍繞工業APP開發創新,構建基礎原理、工藝流程、軟件開發等方面的專家知識庫,建設基礎共性、行業通用、企業專用工業APP資源池,促進工業知識的沉淀、傳播、復用與價值創造,提供提升工業領域技術、工藝、經驗等知識供給能力的解決方案。
(三)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上云試點示范
圍繞推動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節能降耗、精準運維、高效發電、效率提升,鼓勵平臺企業聯合各方資源推動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上云用云。
9. 高能耗設備上云。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圍繞煉鐵高爐、工業鍋爐等高能耗設備,開展設備狀態監測、工況優化、故障診斷和遠程運維等服務,提高設備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強化風險防范能力。
11. 新能源設備上云。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圍繞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設備,開展設備建模、功率預測、調度優化等服務,提高發電效率、降低運維成本,提高并網效率。
12. 智能裝備上云。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圍繞工程機械、數控機床等智能化水平較高的設備,開展設備資產管理、健康監測、運營優化、能力交易、安全操作等服務,培育網絡化協同制造、供應鏈金融、設備租賃等新模式。
(四)信息物理系統(CPS)試點示范
鼓勵制造企業聯合系統集成企業、研究院所建立信息物理系統測試驗證平臺,開展行業應用試點示范。
13. 信息物理系統測試驗證平臺。在航空、石化、化工等行業構建面向設計、仿真、工藝、試驗、質量、生產、能耗等環節的信息物理系統測試驗證平臺,開展物理單元建模、數據互操作、標準協議兼容、異構系統集成、工業信息安全等方面測試驗證,推動跨界技術融合創新與集成應用。
14. 信息物理系統行業應用。在鋼鐵、電子、裝備制造等行業開展信息物理系統示范應用,探索產品及生產過程虛擬仿真、研發制造一體化、企業資源管理與制造執行系統集成、新型工業操作系統及工業APP等應用模式,打造信息物理系統行業應用生態體系。
(五)工業大數據應用服務試點示范
引導制造企業探索基于工業大數據的應用服務新模式,培育數據驅動型企業。
15. 生產過程管理。推動裝備、工程機械等行業開展品全生命周期數據管理,探索基于大數據的產品質量管理、預測性維護等應用模式,提升產業鏈價值。
16. 大數據精準營銷。推動汽車、電子等行業開展大數據精準營銷,探索數據驅動的用戶畫像、需求預判、產品定制、廣告精準投放等新模式,提升企業敏捷服務和精準服務水平。
17. 精細化能源管理。推動高耗能行業開展基于大數據的能源管理,探索節能診斷及預測、能源需求智能化響應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實現能源動態分析及精確調度。
(六)工業電子商務平臺試點示范
鼓勵制造業骨干企業、電子商務平臺服務企業建設工業電子商務平臺,深化重點行業電子商務應用,創新應用和商業服務模式。
18. 大企業集采集銷平臺服務轉型。引導大企業集采集銷平臺向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轉型,面向行業用戶的采購銷售需求提供在線交易、支付結算、物流配送、信息技術等服務,提高行業整體采購銷售數字化、網絡化、集約化水平。
19. 工業電子商務服務平臺。鼓勵發展面向重點行業的電子商務服務平臺,探索建立集網上交易、加工配送、大數據分析等于一體的工業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體系,提供一體化、精細化和專業化的電子商務服務。
(七)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試點示范
20. 產業合作。支持兩國企業、行業協會和科研院所圍繞增材制造、機器人、新能源汽車、裝備制造等行業開展合作,提升智能制造解決方案能力,支持兩國企業共同開拓第三方市場,實現互利多贏。
21.標準化合作。支持兩國企業和機構圍繞工業互聯網、工業軟件、車聯網、云計算等領域,開展標準研制、測試床搭建、標準互認、技術路線圖制定等合作,推動智能制造標準體系互聯互通,聯合申請國際標準。
22.人才培養合作。支持兩國高校、職業技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圍繞高級人才培養、職業技工培訓、人才培訓中心聯合建設、校企合作平臺搭建等方面開展合作,提升中高級技術人員、企業管理人員、職業技工的智能制造技術和管理能力。
23.示范園區合作。優先在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中選取入駐德企較多、德資比重較高、基礎硬件設施較好、公共服務較完善、合作前景廣闊的產業園區作為示范園區,培育完整的智能制造產業生態,發揮示范園區帶動作用和地區輻射作用。
三、申報條件和程序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其中,制造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較高,具有較好的互聯網應用、系統集成應用條件;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具有規模化應用的產品方案和為制造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經驗。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報主體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包括中德兩國的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科研院所、工業園區或其聯合體等(申報書詳見附件2、3、4)。
(二)試點示范項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2018年的試點示范內容包括7類23項,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范內容不超過2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各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方向不接收已確定為2017年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的企業。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已列入2016、2017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試點示范的項目以及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技術轉化吸收的項目。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試點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四、工作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調動工信系統各方面資源的積極性,發揮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橋梁作用,建立完善推進試點示范的工作機制和工作體系,加強對試點示范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加強部省合作,協同推進試點示范,指導企業做好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實施和示范推廣工作。
(二)加強工作實施。中央和地方工信主管部門加強資源整合,鼓勵各類財政資金、產業投資基金支持試點示范項目,加強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對接,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建立信息反饋機制,組織開展試點示范年度評估、經驗總結、成果驗收工作,加強試點示范工作的階段性評估檢查和優化調整。
(三)組織示范推廣。加強對試點示范項目成功經驗、z*佳實踐的總結提煉,組織開展系列培訓會、經驗交流會和現場會,加大新模式、新業務等方面的經驗交流和宣傳推廣。通過編寫案例集、媒體宣傳等加強對試點示范工作的跟蹤報道,擴大社會影響。
【壓縮機網】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啟動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作,將聚焦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工業互聯網平臺解決方案、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上云、信息物理系統、工業大數據應用服務、工業電子商務平臺、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七大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增強制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關于組織開展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信軟函〔2018〕185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進一步推動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示范,現組織開展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范內容
圍繞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聚焦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工業互聯網平臺解決方案、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上云、信息物理系統(CPS)、工業大數據應用服務、工業電子商務平臺、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增強制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其中,制造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較高,具有較好的互聯網應用、系統集成應用條件;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具有規模化應用的產品方案和為制造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經驗。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報主體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包括中德兩國的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科研院所、工業園區或其聯合體等(申報書詳見附件2、3、4)。
(二)試點示范項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2018年的試點示范內容包括7類23項,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范內容不超過2類。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各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方向不接收已確定為2017年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的企業。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已列入2016年、2017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試點示范的項目,以及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技術轉化吸收的項目。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試點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三、進度安排
(一)6月30日前,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申報項目。
(二)7月30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三)8月31日前,確定試點示范項目名單,并予以公示。
(四)12月底前,開展試點示范項目年度檢查與效果評估,認真總結經驗,宣傳推廣典型做法。
四、報送方式
請于6月30日前將推薦項目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以郵寄或機要形式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材料包括《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2、3、4)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出具的推薦意見函。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宋穎昌 010-68208278
閆 巖 010-68200582
郵箱:songyingchang@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00846)
附件:1.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實施方案
2.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
3.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_(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4.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_(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方向)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
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實施方案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和2018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作要點第21條“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工作安排,為做好2018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組織實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成效進一步顯現。遴選一批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企業,形成一套信息化環境下企業戰略轉型、管理創新、流程優化的路徑和方法,引導企業構建互聯網條件下新型能力體系,不斷提升重點行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形成一批成熟的行業系統解決方案,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產品和設備上云取得顯著突破。工業APP大規模開發創新體系基本形成。信息物理系統技術支撐和測試驗證能力顯著提升,形成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行業應用模式。培育一批數據驅動型企業,形成一批工業大數據應用服務新模式。培育一批行業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工業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平臺交易額年均增長35%。中德雙方互學互鑒與合作共贏進一步深化,探索形成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新模式。
二、試點示范內容
(一)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
鼓勵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企業總結提煉貫標成果,按照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的導向、原則和要求,系統開展戰略轉型、管理變革、流程優化、技術創新和數據開發利用,構建完善數字經濟時代的新型能力體系。
1. 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創新與服務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產品協同研制、可追溯、遠程維護保養為代表的產品生命周期創新與服務,重點關注產品全生命周期研發、設計、制造以及服務等活動的數字化和集成互聯,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用戶需求的數字化快速定制研發,產品研發、工藝設計、生產制造一體化,在線、異地協同研發設計,眾包研發,產品追溯與服務、以及基于智能裝備產品的在線遠程診斷、預警與維護等。
2. 面向供應鏈管控與服務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集中采購、智能物流、互聯網金融為代表的供應鏈管控與服務,重點關注采購、物流、生產制造、銷售等供應鏈運營活動的數字化和集成互聯,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信息網絡的大宗物資集中采購,基于物聯網的智能物流管理,基于互聯網的用戶實時互動與敏捷服務,客戶訂單快速響應與交付,以及基于互聯網金融平臺的供應鏈融資租賃等。
3.面向現代化生產制造與運營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智能工廠、精細管理、智能決策為代表的現代生產制造與運營管理,重點關注工業裝備和基礎設施、制造過程、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的數字化和集成互聯,包括但不限于裝備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生產過程信息化,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經營管理與生產過程控制集成,數據驅動的精益生產、敏捷制造、精細管理和智能決策等。
4. 面向新模式新業態的新型能力建設。鼓勵企業開展以網絡化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循環經濟、工業云為代表的新模式新業態,在生產運營活動全面數字化、集成互聯基礎上,重點關注通過進一步智能化、協同化催生培育的新模式新業態,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化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化定制、服務型制造、基于產業鏈協同的循環經濟、“雙創”平臺應用與服務和工業云創新應用與服務等。
(二)工業互聯網平臺解決方案試點示范
圍繞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和應用推廣,鼓勵平臺企業聯合各方資源提供數據采集、平臺建設、應用服務解決方案。
5. 平臺建設系統解決方案。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聯合云服務企業、軟件企業、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面向大數據分析、工業PaaS基礎環境搭建、行業機理模型和微服務資源池建設等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關鍵問題,探索一體化解決方案。
6. 數據采集解決方案。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聯合設備廠商、自動化企業開放設備協議、數據格式、通信接口等源代碼,提供多協議解析、數據預處理、數據存儲、元數據管理、邊緣智能模塊等多源異構數據連接管理整體解決方案服務。
7. 工業企業業務上云解決方案。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系統解決方案提供商,圍繞工業企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等核心業務系統云端遷移,提供面向工業企業業務上云的系統解決方案。
8. 工業APP供給能力提升解決方案。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聯合行業骨干企業圍繞工業APP開發創新,構建基礎原理、工藝流程、軟件開發等方面的專家知識庫,建設基礎共性、行業通用、企業專用工業APP資源池,促進工業知識的沉淀、傳播、復用與價值創造,提供提升工業領域技術、工藝、經驗等知識供給能力的解決方案。
(三)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上云試點示范
圍繞推動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節能降耗、精準運維、高效發電、效率提升,鼓勵平臺企業聯合各方資源推動重點工業產品和設備上云用云。
9. 高能耗設備上云。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圍繞煉鐵高爐、工業鍋爐等高能耗設備,開展設備狀態監測、工況優化、故障診斷和遠程運維等服務,提高設備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強化風險防范能力。
11. 新能源設備上云。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圍繞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設備,開展設備建模、功率預測、調度優化等服務,提高發電效率、降低運維成本,提高并網效率。
12. 智能裝備上云。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圍繞工程機械、數控機床等智能化水平較高的設備,開展設備資產管理、健康監測、運營優化、能力交易、安全操作等服務,培育網絡化協同制造、供應鏈金融、設備租賃等新模式。
(四)信息物理系統(CPS)試點示范
鼓勵制造企業聯合系統集成企業、研究院所建立信息物理系統測試驗證平臺,開展行業應用試點示范。
13. 信息物理系統測試驗證平臺。在航空、石化、化工等行業構建面向設計、仿真、工藝、試驗、質量、生產、能耗等環節的信息物理系統測試驗證平臺,開展物理單元建模、數據互操作、標準協議兼容、異構系統集成、工業信息安全等方面測試驗證,推動跨界技術融合創新與集成應用。
14. 信息物理系統行業應用。在鋼鐵、電子、裝備制造等行業開展信息物理系統示范應用,探索產品及生產過程虛擬仿真、研發制造一體化、企業資源管理與制造執行系統集成、新型工業操作系統及工業APP等應用模式,打造信息物理系統行業應用生態體系。
(五)工業大數據應用服務試點示范
引導制造企業探索基于工業大數據的應用服務新模式,培育數據驅動型企業。
15. 生產過程管理。推動裝備、工程機械等行業開展品全生命周期數據管理,探索基于大數據的產品質量管理、預測性維護等應用模式,提升產業鏈價值。
16. 大數據精準營銷。推動汽車、電子等行業開展大數據精準營銷,探索數據驅動的用戶畫像、需求預判、產品定制、廣告精準投放等新模式,提升企業敏捷服務和精準服務水平。
17. 精細化能源管理。推動高耗能行業開展基于大數據的能源管理,探索節能診斷及預測、能源需求智能化響應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模式,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實現能源動態分析及精確調度。
(六)工業電子商務平臺試點示范
鼓勵制造業骨干企業、電子商務平臺服務企業建設工業電子商務平臺,深化重點行業電子商務應用,創新應用和商業服務模式。
18. 大企業集采集銷平臺服務轉型。引導大企業集采集銷平臺向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轉型,面向行業用戶的采購銷售需求提供在線交易、支付結算、物流配送、信息技術等服務,提高行業整體采購銷售數字化、網絡化、集約化水平。
19. 工業電子商務服務平臺。鼓勵發展面向重點行業的電子商務服務平臺,探索建立集網上交易、加工配送、大數據分析等于一體的工業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體系,提供一體化、精細化和專業化的電子商務服務。
(七)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試點示范
20. 產業合作。支持兩國企業、行業協會和科研院所圍繞增材制造、機器人、新能源汽車、裝備制造等行業開展合作,提升智能制造解決方案能力,支持兩國企業共同開拓第三方市場,實現互利多贏。
21.標準化合作。支持兩國企業和機構圍繞工業互聯網、工業軟件、車聯網、云計算等領域,開展標準研制、測試床搭建、標準互認、技術路線圖制定等合作,推動智能制造標準體系互聯互通,聯合申請國際標準。
22.人才培養合作。支持兩國高校、職業技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圍繞高級人才培養、職業技工培訓、人才培訓中心聯合建設、校企合作平臺搭建等方面開展合作,提升中高級技術人員、企業管理人員、職業技工的智能制造技術和管理能力。
23.示范園區合作。優先在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中選取入駐德企較多、德資比重較高、基礎硬件設施較好、公共服務較完善、合作前景廣闊的產業園區作為示范園區,培育完整的智能制造產業生態,發揮示范園區帶動作用和地區輻射作用。
三、申報條件和程序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其中,制造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較高,具有較好的互聯網應用、系統集成應用條件;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具有規模化應用的產品方案和為制造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經驗。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報主體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包括中德兩國的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科研院所、工業園區或其聯合體等(申報書詳見附件2、3、4)。
(二)試點示范項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2018年的試點示范內容包括7類23項,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范內容不超過2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10項。各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方向不接收已確定為2017年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的企業。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已列入2016、2017年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試點示范的項目以及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技術轉化吸收的項目。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試點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四、工作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調動工信系統各方面資源的積極性,發揮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橋梁作用,建立完善推進試點示范的工作機制和工作體系,加強對試點示范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加強部省合作,協同推進試點示范,指導企業做好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實施和示范推廣工作。
(二)加強工作實施。中央和地方工信主管部門加強資源整合,鼓勵各類財政資金、產業投資基金支持試點示范項目,加強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對接,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建立信息反饋機制,組織開展試點示范年度評估、經驗總結、成果驗收工作,加強試點示范工作的階段性評估檢查和優化調整。
(三)組織示范推廣。加強對試點示范項目成功經驗、z*佳實踐的總結提煉,組織開展系列培訓會、經驗交流會和現場會,加大新模式、新業務等方面的經驗交流和宣傳推廣。通過編寫案例集、媒體宣傳等加強對試點示范工作的跟蹤報道,擴大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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