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網】1月2日,環境保護部宣布,近日會同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布《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劍指企業環境失信行為,解決環保“違法成本低”的局面。
《辦法》規定,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企業,應納入環境信用評價范圍。《辦法》要求納入的企業包括環境保護部公布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地方環保部門公布的重點監控企業;火電、鋼鐵等16類重污染行業內的企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內企業;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企業;污染物排放超標、超總量企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上一年度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上一年度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掛牌督辦的企業。
分為4個信用等級
根據環保部有關負責人的解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指環保部門根據企業環境行為信息,按照規定的指標、方法和程序,對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履行環保社會責任等方面的實際表現,進行環境信用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并向社會公開,供公眾監督和有關部門、金融等機構應用的環境管理手段。
向公眾、銀行、相關部門、工會、協會等披露企業環境信用等級,不僅將方便公眾參與環境監督,還將幫助銀行等市場主體了解企業的環境信用和環境風險,并將其作為其審查信貸等商業決策的參考。對于政府行政部門而言,在行政許可、公共采購、評先創優、金融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專項資金的過程中,也應參考企業環境信用評級結果。
《辦法》規定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監理、社會監督4方面21項。評價方式采取評分制,由環保部門根據參評企業的環境行為信息確定信用等級,具體分為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4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標示。
需要指出的是,《辦法》規定,對在上一年度,有未批先建、惡意偷排、構成環境犯罪等14種情形之一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評為“環保不良企業”(紅牌)。
《辦法》還對公眾參與與監督進行了詳文規定。在評價企業環境信用過程中,公眾、社會組織以及媒體提供的企業環境信息,經核實后也可作為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依據。對于企業環境信用初審信息,公眾、環保團體或其他社會組織也可提出異議。
據昆侖銀行高級經理劉渺介紹,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在國內多個省市早已開展,但沒有形成系統。銀行在發放信貸時,往往還是依據環保部門的企業黑名單,被納入黑名單的企業,銀行通常采取“一票否決”制。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 2006年1月,廣東省制定了《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試行辦法》,對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進行評價管理。2007年8月,浙江省印發了《浙江省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建立了包括企業污染物排放行為、環境管理行為、環境社會行為、環境守法或違法行為等方面的企業環境行為評價體系。2011年8月,沈陽市出臺了《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將該市45家國控、284家市控重點污染源企業作為強制評價對象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
“方便銀行做風險管控”
環保部指出,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向公眾披露企業環境行為實際表現,方便公眾參與環境監督;還可以幫助銀行等市場主體了解企業的環境信用和環境風險,作為其審查信貸等商業決策的重要參考;同時,相關部門、工會和協會可以在行政許可、公共采購、評先創優、金融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專項資金中,充分應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
桑德環境集團董事長文一波亦指出,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此前在國內不是強制實施的,中國企業到國外上市或融資,才需接受國外機構做環境社會責任和信用方面的評價。
劉渺認為,相比環保部門的企業黑名單,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在全國推廣開來,則更有利于銀行了解企業的環境信用和環境風險,方便銀行做風險管控。
劉渺建議,企業環境信用信息應慢慢過渡到普遍的公開,而不是保密的,使公眾都可使用這些信息。
根據《辦法》,今后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可在環保部門和發展改革、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管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之間,實現信息共享。而在具備條件的地區,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可納入本地區社會信用信息公共平臺。
文一波認為,環境信用評價的重要意義在于運用,通過信用機制可促使企業完善環保設施,也可使市場主體和社會多方力量得以以自己的方式進入環保監管體系之中。
文一波表示,從目前來看,國際環境信用評價標準要比國內高,但目前對中國來說,實施環境信用評價要比不實施好,標準可慢慢完善起來。
《辦法》規定,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環境風險高、生態環境影響大的企業,應納入環境信用評價范圍。《辦法》要求納入的企業包括環境保護部公布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地方環保部門公布的重點監控企業;火電、鋼鐵等16類重污染行業內的企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內企業;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企業;污染物排放超標、超總量企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上一年度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上一年度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掛牌督辦的企業。
分為4個信用等級
根據環保部有關負責人的解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指環保部門根據企業環境行為信息,按照規定的指標、方法和程序,對企業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履行環保社會責任等方面的實際表現,進行環境信用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并向社會公開,供公眾監督和有關部門、金融等機構應用的環境管理手段。
向公眾、銀行、相關部門、工會、協會等披露企業環境信用等級,不僅將方便公眾參與環境監督,還將幫助銀行等市場主體了解企業的環境信用和環境風險,并將其作為其審查信貸等商業決策的參考。對于政府行政部門而言,在行政許可、公共采購、評先創優、金融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專項資金的過程中,也應參考企業環境信用評級結果。
《辦法》規定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指標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監理、社會監督4方面21項。評價方式采取評分制,由環保部門根據參評企業的環境行為信息確定信用等級,具體分為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4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標示。
需要指出的是,《辦法》規定,對在上一年度,有未批先建、惡意偷排、構成環境犯罪等14種情形之一的企業,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評為“環保不良企業”(紅牌)。
《辦法》還對公眾參與與監督進行了詳文規定。在評價企業環境信用過程中,公眾、社會組織以及媒體提供的企業環境信息,經核實后也可作為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依據。對于企業環境信用初審信息,公眾、環保團體或其他社會組織也可提出異議。
據昆侖銀行高級經理劉渺介紹,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在國內多個省市早已開展,但沒有形成系統。銀行在發放信貸時,往往還是依據環保部門的企業黑名單,被納入黑名單的企業,銀行通常采取“一票否決”制。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 2006年1月,廣東省制定了《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試行辦法》,對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進行評價管理。2007年8月,浙江省印發了《浙江省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建立了包括企業污染物排放行為、環境管理行為、環境社會行為、環境守法或違法行為等方面的企業環境行為評價體系。2011年8月,沈陽市出臺了《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將該市45家國控、284家市控重點污染源企業作為強制評價對象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
“方便銀行做風險管控”
環保部指出,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是向公眾披露企業環境行為實際表現,方便公眾參與環境監督;還可以幫助銀行等市場主體了解企業的環境信用和環境風險,作為其審查信貸等商業決策的重要參考;同時,相關部門、工會和協會可以在行政許可、公共采購、評先創優、金融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專項資金中,充分應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
桑德環境集團董事長文一波亦指出,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此前在國內不是強制實施的,中國企業到國外上市或融資,才需接受國外機構做環境社會責任和信用方面的評價。
劉渺認為,相比環保部門的企業黑名單,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在全國推廣開來,則更有利于銀行了解企業的環境信用和環境風險,方便銀行做風險管控。
劉渺建議,企業環境信用信息應慢慢過渡到普遍的公開,而不是保密的,使公眾都可使用這些信息。
根據《辦法》,今后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可在環保部門和發展改革、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管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之間,實現信息共享。而在具備條件的地區,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可納入本地區社會信用信息公共平臺。
文一波認為,環境信用評價的重要意義在于運用,通過信用機制可促使企業完善環保設施,也可使市場主體和社會多方力量得以以自己的方式進入環保監管體系之中。
文一波表示,從目前來看,國際環境信用評價標準要比國內高,但目前對中國來說,實施環境信用評價要比不實施好,標準可慢慢完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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