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網(wǎng)】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回購的基本情況
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開第
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及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
份的方案的議案》,該議案并經(jīng)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公司計劃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次回購股份方案后的 3 個月內(nèi),使
用不低于人民幣 5,000 萬元,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自有資金,采取集中競
價交易的方式以不超過 13 元/股的價格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用于實施股權
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具體內(nèi)容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
披露的《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了回購專用證券
賬戶,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了《回購報告書》。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
施了本次回購方案。具體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關
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二、回購公司股份進展的具體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
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nèi)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上月
的回購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收市,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
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shù)量為 2,948,34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45%,最高成
交價為 10.267 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9.80 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 29,993,451.24
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三、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
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
十九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報告、業(yè)績預告或者業(yè)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nèi);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
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兩個交易日內(nèi);
(3)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2021 年 2 月 1 日)前五個交易日(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71,976,000 股。公司
首次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計成交量的 25%(即 17,994,000 股)。
(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nèi);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nèi)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
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深交所業(yè)務規(guī)則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
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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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回購的基本情況
寧波鮑斯能源裝備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開第
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及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回購公司股
份的方案的議案》,該議案并經(jīng)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公司計劃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次回購股份方案后的 3 個月內(nèi),使
用不低于人民幣 5,000 萬元,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的自有資金,采取集中競
價交易的方式以不超過 13 元/股的價格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用于實施股權
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具體內(nèi)容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
披露的《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了回購專用證券
賬戶,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了《回購報告書》。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
施了本次回購方案。具體詳見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關
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二、回購公司股份進展的具體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
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nèi)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上月
的回購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收市,公司通過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
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shù)量為 2,948,34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45%,最高成
交價為 10.267 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9.80 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 29,993,451.24
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三、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
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
十九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報告、業(yè)績預告或者業(yè)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nèi);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
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兩個交易日內(nèi);
(3)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2021 年 2 月 1 日)前五個交易日(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 71,976,000 股。公司
首次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計成交量的 25%(即 17,994,000 股)。
(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nèi);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nèi)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
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深交所業(yè)務規(guī)則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
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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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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