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頒布勞動關系協調員等16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9〕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有關行業組織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兵員和文職人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我部組織制定了勞動關系協調員等16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現予頒布施行。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廢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6日
壓縮機操作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1 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壓縮機操作工
1.2 職業編碼
6-28-02-06
1.3 職業定義
操作氣體壓縮機等設備,進行氣體物料加壓輸送的人員。
1.4 職業技能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1.5 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外,有噪聲。
1.6 職業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學習能力。具有較強的嗅覺、聽覺、色覺及形體知覺,肢體靈活,動作協調,具有表達和計算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1.8 職業技能鑒定要求
1.8.1 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相關職業:化工總控工、風機操作工、礦井通風工)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相關專業:化工工藝、礦井通風與安全)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應用化工技術、石油煉制技術、石油化工技術、煤化工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化學工藝)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1.8.2 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以筆試、機考等方式為主,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主要針對技師和高級技師,通常采取審閱申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
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職業標準中標注“★”的為涉及安全生產或操作的關鍵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違反操作規程或未達到該技能要求的,則技能考核成績為不合格。
1.8.3 監考人員、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中的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個考場不少于2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中的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評人員為3人以上單數;綜合評審委員為3人以上單數。
1.8.4 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于60min;技能考核時間:五級/初級工不少于40min,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不少于6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于20min。
1.8.5 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考核在符合相應技能鑒定要求的場地進行。
2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愛崗敬業,忠于職守。
(2)按章操作,確保安全。
(3)認真負責,誠實守信。
(4)遵規守紀,著裝規范。
(5)團結協作,相互尊重。
(6)節約成本,降耗增效。
(7)保護環境,文明生產。
(8)不斷學習,努力創新。
(9)工匠精神,精益求精。
2.2 基礎知識
2.2.1 基礎理論知識
(1)熱力學知識。
(2)傳熱知識。
(3)流體力學知識。
(4)氣體壓縮機知識。
(5)電工、電器、儀表知識。
(6)計量知識。
(7)鉗工知識。
2.2.2 機械基礎知識
(1)機械識圖。
(2)金屬材料知識。
(3)現代維修知識。
2.2.3 安全生產知識
(1)安全生產方針。
(2)災害事故預防。
(3)自救互救知識。
2.2.4 環境保護基本知識
(1)環境保護與資源保護。
(2)環境污染與人體健康。
(3)環境污染因素及特點。
(4)環境污染的防治。
2.2.5 質量管理基本知識
(1)質量管理。
(2)設備管理。
(3)現場管理。
2.2.6 安全文明生產知識
(1)崗位職責與安全職責。
(2)現場文明生產要求。
2.2.7 記錄填寫知識
(1)運行記錄填寫知識。
(2)交接班記錄填寫知識。
(3)設備保養記錄填寫知識。
(4)其他相關記錄填寫知識。
2.2.8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知識。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知識。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相關知識。
(6)《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知識。
(7)《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知識。
(8)《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知識。
(9)《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相關知識。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相關知識。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知識。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知識。
(1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相關知識。
(1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知識。
3 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的技能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依次類推,高級別涵蓋低級別的要求。
打開鏈接查看→ 工作等級標準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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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廳發〔2019〕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有關行業組織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兵員和文職人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我部組織制定了勞動關系協調員等16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現予頒布施行。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廢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9年3月26日
壓縮機操作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1 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壓縮機操作工
1.2 職業編碼
6-28-02-06
1.3 職業定義
操作氣體壓縮機等設備,進行氣體物料加壓輸送的人員。
1.4 職業技能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1.5 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外,有噪聲。
1.6 職業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學習能力。具有較強的嗅覺、聽覺、色覺及形體知覺,肢體靈活,動作協調,具有表達和計算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1.8 職業技能鑒定要求
1.8.1 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相關職業:化工總控工、風機操作工、礦井通風工)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相關專業:化工工藝、礦井通風與安全)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應用化工技術、石油煉制技術、石油化工技術、煤化工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化學工藝)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1.8.2 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以筆試、機考等方式為主,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主要針對技師和高級技師,通常采取審閱申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
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職業標準中標注“★”的為涉及安全生產或操作的關鍵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違反操作規程或未達到該技能要求的,則技能考核成績為不合格。
1.8.3 監考人員、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中的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個考場不少于2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中的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評人員為3人以上單數;綜合評審委員為3人以上單數。
1.8.4 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于60min;技能考核時間:五級/初級工不少于40min,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不少于6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于20min。
1.8.5 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考核在符合相應技能鑒定要求的場地進行。
2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愛崗敬業,忠于職守。
(2)按章操作,確保安全。
(3)認真負責,誠實守信。
(4)遵規守紀,著裝規范。
(5)團結協作,相互尊重。
(6)節約成本,降耗增效。
(7)保護環境,文明生產。
(8)不斷學習,努力創新。
(9)工匠精神,精益求精。
2.2 基礎知識
2.2.1 基礎理論知識
(1)熱力學知識。
(2)傳熱知識。
(3)流體力學知識。
(4)氣體壓縮機知識。
(5)電工、電器、儀表知識。
(6)計量知識。
(7)鉗工知識。
2.2.2 機械基礎知識
(1)機械識圖。
(2)金屬材料知識。
(3)現代維修知識。
2.2.3 安全生產知識
(1)安全生產方針。
(2)災害事故預防。
(3)自救互救知識。
2.2.4 環境保護基本知識
(1)環境保護與資源保護。
(2)環境污染與人體健康。
(3)環境污染因素及特點。
(4)環境污染的防治。
2.2.5 質量管理基本知識
(1)質量管理。
(2)設備管理。
(3)現場管理。
2.2.6 安全文明生產知識
(1)崗位職責與安全職責。
(2)現場文明生產要求。
2.2.7 記錄填寫知識
(1)運行記錄填寫知識。
(2)交接班記錄填寫知識。
(3)設備保養記錄填寫知識。
(4)其他相關記錄填寫知識。
2.2.8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知識。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知識。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相關知識。
(6)《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知識。
(7)《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知識。
(8)《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知識。
(9)《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相關知識。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相關知識。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知識。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知識。
(1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相關知識。
(1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知識。
3 工作要求
本標準對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的技能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依次類推,高級別涵蓋低級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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