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網】2018年9月2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通報容積式空氣壓縮機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有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據通報,2018年第3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等10個省、直轄市29家企業生產的29批次容積式空氣壓縮機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T 3853-2017《容積式壓縮機驗收試驗》、GB/T 4980-2003《容積式壓縮機噪聲的測定》、GB/T 7777-2003《容積式壓縮機機械振動測量與評價》、GB/T 15487-2015 《容積式壓縮機流量測量方法》、GB 19153-2009《容積式空氣壓縮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22207-2008《容積式空氣壓縮機 安全要求》、JB/T 6430-2014《一般用噴油螺桿空氣壓縮機》、JB/T 10972-2010《一般用變頻噴油螺桿空氣壓縮機》、GB/T 13928-2015《微型往復活塞空氣壓縮機》、JB/T 8934-2013《直聯便攜式往復活塞空氣壓縮機》、JB/T 4253-2013《一般用噴油滑片空氣壓縮機》標準的要求,對容積式空氣壓縮機產品的容積流量、排氣溫度、機組輸入比功率、噪聲聲功率級、振動烈度、安全閥靈敏性、排氣壓力自控裝置、壓力容器資質等資料檢查、外露旋轉件防護檢查、電動機熱態絕緣電阻、電控設備耐電壓試驗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測。
抽查發現,浙江恒友機電有限公司、浙江威普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臺州智倫機電有限公司、臺州市威豪機械有限公司、武義廣利機電有限公司、安徽博古特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等企業的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容積流量、機組輸入比功率、噪聲聲功率級、振動烈度4個項目。
據通報,2018年第3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等10個省、直轄市29家企業生產的29批次容積式空氣壓縮機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T 3853-2017《容積式壓縮機驗收試驗》、GB/T 4980-2003《容積式壓縮機噪聲的測定》、GB/T 7777-2003《容積式壓縮機機械振動測量與評價》、GB/T 15487-2015 《容積式壓縮機流量測量方法》、GB 19153-2009《容積式空氣壓縮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22207-2008《容積式空氣壓縮機 安全要求》、JB/T 6430-2014《一般用噴油螺桿空氣壓縮機》、JB/T 10972-2010《一般用變頻噴油螺桿空氣壓縮機》、GB/T 13928-2015《微型往復活塞空氣壓縮機》、JB/T 8934-2013《直聯便攜式往復活塞空氣壓縮機》、JB/T 4253-2013《一般用噴油滑片空氣壓縮機》標準的要求,對容積式空氣壓縮機產品的容積流量、排氣溫度、機組輸入比功率、噪聲聲功率級、振動烈度、安全閥靈敏性、排氣壓力自控裝置、壓力容器資質等資料檢查、外露旋轉件防護檢查、電動機熱態絕緣電阻、電控設備耐電壓試驗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測。
抽查發現,浙江恒友機電有限公司、浙江威普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臺州智倫機電有限公司、臺州市威豪機械有限公司、武義廣利機電有限公司、安徽博古特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力達(江西)機電有限公司等企業的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容積流量、機組輸入比功率、噪聲聲功率級、振動烈度4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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