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發[2011]26號),結合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實際情況,我部制定了《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三批)》。本目錄共2大類337項設備(產品),包括電動機300項、風機37項。
一、本目錄所列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需要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
二、各生產和使用單位應抓緊落實本目錄中所列設備(產品)的淘汰工作,生產單位應立即停止生產,使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停止使用并更換高效節能設備(產品)。各級節能監察機構應加強對本目錄中所列設備(產品)淘汰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本目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三批).rar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3月6日
一、本目錄所列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需要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
二、各生產和使用單位應抓緊落實本目錄中所列設備(產品)的淘汰工作,生產單位應立即停止生產,使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停止使用并更換高效節能設備(產品)。各級節能監察機構應加強對本目錄中所列設備(產品)淘汰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本目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三批).rar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3月6日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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