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國家重點
節能技術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16]1350號
【壓縮機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國家節能中心,有關中央管理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要求,按照我委《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為加快重點節能技術的推廣普及,引導用能單位應用先進適用的節能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藝,促進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減少碳排放,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我委擬于近期開展國家重點節能技術征集和更新工作,將符合條件的重點節能技術納入《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6年本 節能部分),面向全社會宣傳推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技術征集要求
(一)技術范圍。煤炭、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機械、紡織、輕工等工業行業,農業、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領域的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全行業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術不在推薦范圍之內。
(二)技術要求。推薦技術應符合節能降碳效果顯著、經濟適用、有成功實施案例等條件;能夠反映節能技術z*新進展,可以在全行業或多領域廣泛應用,獲得顯著節能降碳成效,有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報送內容。請你們作為組織申報單位,認真組織、遴選符合條件的重點節能技術,并按要求填寫重點節能技術推薦匯總表(附件1),技術提供單位應按照要求仔細填寫重點節能技術申請報告(附件2)
二、關于技術更新要求
(一)更新內容。調出《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5年本 節能部分)中全行業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術;調出沒有開展實際推廣工作的技術提供單位;對能效指標明顯提高的技術更新其相關指標;增加新的典型案例和技術提供單位。
(二)報送內容。請你們對此前報送的并已選入的技術按照上述要求進行核查,對需要更新的技術,填寫重點節能技術更新情況表(附件3)。
請你們于2016年7月31日前,將技術推薦和更新材料文字版(2套)和電子版(需刻制光盤,1套)報送至我委(環資司)。
聯系人:田建偉 蔣靖浩
電 話:(010)68505843/68505595
傳 真:(010)68505845
國家節能中心聯系人:孫 穎 馬楠松
電 話:(010)68585777-6036/6039
傳 真:(010)68585777-6040
郵 箱:jntg@chinanecc.cn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5月28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國家重點
節能技術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16]13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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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要求,按照我委《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為加快重點節能技術的推廣普及,引導用能單位應用先進適用的節能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藝,促進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減少碳排放,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我委擬于近期開展國家重點節能技術征集和更新工作,將符合條件的重點節能技術納入《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6年本 節能部分),面向全社會宣傳推廣。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技術征集要求
(一)技術范圍。煤炭、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機械、紡織、輕工等工業行業,農業、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領域的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全行業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術不在推薦范圍之內。
(二)技術要求。推薦技術應符合節能降碳效果顯著、經濟適用、有成功實施案例等條件;能夠反映節能技術z*新進展,可以在全行業或多領域廣泛應用,獲得顯著節能降碳成效,有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報送內容。請你們作為組織申報單位,認真組織、遴選符合條件的重點節能技術,并按要求填寫重點節能技術推薦匯總表(附件1),技術提供單位應按照要求仔細填寫重點節能技術申請報告(附件2)
二、關于技術更新要求
(一)更新內容。調出《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5年本 節能部分)中全行業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術;調出沒有開展實際推廣工作的技術提供單位;對能效指標明顯提高的技術更新其相關指標;增加新的典型案例和技術提供單位。
(二)報送內容。請你們對此前報送的并已選入的技術按照上述要求進行核查,對需要更新的技術,填寫重點節能技術更新情況表(附件3)。
請你們于2016年7月31日前,將技術推薦和更新材料文字版(2套)和電子版(需刻制光盤,1套)報送至我委(環資司)。
聯系人:田建偉 蔣靖浩
電 話:(010)68505843/6850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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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節能中心聯系人:孫 穎 馬楠松
電 話:(010)68585777-603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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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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