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年03月24日
加入日期
2015年03月24日
所屬地區
浙江
進展階段
環境評估
【壓縮機網】正文內容
項目名稱
建設地點
建設單位
建設項目概況
公眾參與情況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海寧弘德機械有限公司年產各類壓縮機及零配件8000套、各類模具10000套的新建項目
海寧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安瀾路21號
海寧弘德機械有限公司
投資19000萬元,實施年產各類壓縮機及零配件8000套、各類模具10000套生產項目建設
根據《關于切實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的實施意見》(浙環發〔2008〕55號)及《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11 年10月25日)的要求,就本工程的環境影響進行公眾參工作
建設單位承諾,將按照環評提出的相關要求實施項目建設,確保落實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
1.加強廢水污染防治,做好廠區雨污、清污分流。項目噴漆噴淋廢水、試壓廢水和零件清洗廢水經處理后回用,不排放。廠區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納入區域污水管網進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排放,納管執行GB8979-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建設規范化排污口。
2. 加強廢氣污染防治。項目噴漆廢氣、噴油廢氣經收集和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執行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食堂油煙排放執行GB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3.加強噪聲管理。選擇低噪聲值設備,采取必要的隔聲降噪措施,強噪聲源設備須合理布置并采取消聲減震措施。項目東側廠界噪聲排放執行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4類區標準,其余廠界執行3類區標準。搞好廠區綠化、美化工作環境。
4.加強固體廢物管理。固廢實行分類收集和處置,漆渣、廢礦物油等均屬危險廢物,必須嚴格按照GB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進行收集、貯存,并委托資質單位進行安全處置;職工生活垃圾須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無害化處置,嚴禁隨意丟棄,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上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
聯系電話:0573-87289056; 傳真:0573-87289160
通訊地址: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 郵編:3144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加入日期 | 2015年03月24日 | 所屬地區 | 浙江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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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縮機網】正文內容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海寧弘德機械有限公司年產各類壓縮機及零配件8000套、各類模具10000套的新建項目 |
海寧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安瀾路21號 |
海寧弘德機械有限公司 |
投資19000萬元,實施年產各類壓縮機及零配件8000套、各類模具10000套生產項目建設 |
根據《關于切實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的實施意見》(浙環發〔2008〕55號)及《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11 年10月25日)的要求,就本工程的環境影響進行公眾參工作 |
建設單位承諾,將按照環評提出的相關要求實施項目建設,確保落實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 |
1.加強廢水污染防治,做好廠區雨污、清污分流。項目噴漆噴淋廢水、試壓廢水和零件清洗廢水經處理后回用,不排放。廠區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納入區域污水管網進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排放,納管執行GB8979-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建設規范化排污口。 2. 加強廢氣污染防治。項目噴漆廢氣、噴油廢氣經收集和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執行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食堂油煙排放執行GB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3.加強噪聲管理。選擇低噪聲值設備,采取必要的隔聲降噪措施,強噪聲源設備須合理布置并采取消聲減震措施。項目東側廠界噪聲排放執行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4類區標準,其余廠界執行3類區標準。搞好廠區綠化、美化工作環境。 4.加強固體廢物管理。固廢實行分類收集和處置,漆渣、廢礦物油等均屬危險廢物,必須嚴格按照GB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進行收集、貯存,并委托資質單位進行安全處置;職工生活垃圾須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無害化處置,嚴禁隨意丟棄,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上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
聯系電話:0573-87289056; 傳真:0573-87289160
通訊地址: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 郵編:314400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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